偷废品后卖给店主男子被判犯盗窃罪

    一名年仅21岁的男子把贼手伸进了横栏镇四沙村一间废弃收购站。他多次盗窃废品收购站铁扣,天亮后又反卖给店主。11月18日,市第二法院对田某判刑10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。

    刘先生在横栏镇四沙村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,今年6月,他的收购站发生了件怪事:每天早上都有一名年轻男子把几百个铁扣卖给他,但如此交易5回后,废品站里的铁扣数量却不见增长。

    6月18日早上7点,这名男子又一次出现在废品收购站门口,准备向刘先生出售190个铁扣。刘先生觉得可疑,后将这名男子扭送到公安机关归案。经查明,这名男子叫田某,1994年出生于贵州省,曾在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半年。

    田某称,因缺钱用,他遂连续多次潜入刘先生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盗窃铁扣,天亮后又将铁扣卖给刘先生,每次得款约300元。6次下来,他共盗得铁扣990个,共价值2475元。近日,市第二法院结合案情,以累犯对田某从重处罚,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。